2023-09-21 10:03:49
之所以要制定相关的加密货币监管制度,主要是为了用户能更合法,安全地进行投资,保障用户的资产利益。美国对虚拟货币的监管走在世界前列,其监管依据主要是美国传统的货币转移法,联邦层面把虚拟货币的控制者和兑换者纳入了货币转移法的监管范围,要求其必须登记,在州法层面,德克萨斯等州将虚拟货币纳入传统的货币转移法的监管框架,而纽约州则出台了专门针对虚拟货币的监管法案,吸引了不少别的州争相效仿。现在回答了纽约为什么要制定加密货币监管制度?这个问题,下文211Coin小编为大家详细分析。
为了保护消费者,一些国家采取监管措施,以确保加密货币市场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法案》的出台历经两年:2013年8月,纽约州金融服务局发布了一则通知,声明要开展调查论证、征询对虚拟货币最好的监管方式;2014年1月,纽约举行了规模浩大的听证会,讨论虚拟货币的监管方案;2014年7月出台了第一份征求意见稿;2014年12月发布了第二份征求意见稿;根据社会各界的反馈修改之后,2015年6月3日,最终版的纽约州《虚拟货币监管法案》正式问世。
纽约州金融服务局的负责人本杰明·劳斯基(Benjamin M. Lawsky)在最初的征询声明以及其后的多处演讲中都阐释了《法案》的颁布原因。他表示虚拟货币引起纽约州金融服务局的注意是在2013年,大家看到了虚拟货币的种种益处,其包括推进全球支付系统、降低汇款费率、避免透露信用卡信息引起的欺诈和盗窃、推动传统金融机构的创新和改革等,虚拟货币无论对于消费者利益还是整个金融行业来说都是十分有益的存在。
另外,他们也注意到了虚拟货币带来的问题:洗钱、逃税、毒品交易等多种违法犯罪活动在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帮助下变得更加便利,虚拟货币成为了犯罪工具。
联邦法律中货币转移行为从属于一个叫做“货币服务商”(Money Services Businesses,MS- Bs)的概念。MSBs包括6种情况,其中一种情况就是货币转移服务商(Money Transmitters)。 MSBs主要规定在1970年的《银行保密法》(Bank Secrecy Act,BSA)中。BSA是美国第一部反洗钱立法,国会授权美国财政部作为BSA的执法部门,财政部又指定其下属的金融犯罪执法网络局(Financial Crimes Enforcement Network,FinCEN)作为具体的实施部门。
根据BSA的规定,MSBs是反洗钱义务主体,所有的MSBs必须在FinCEN注册登记。因此,在联邦层面上看,货币转移行为受到FinCEN的监管,监管依据是BSA,监管手段是要求登记,监管重点在于反洗钱义务的履行。
联邦层面要求MSBs到FinCEN登记与州拥有实际颁发牌照的权力并不矛盾。注册登记和行政许可不同,在FinCEN上登记几乎没有实质审查条件的限制;而各州的许可要经过漫长的实质性审查,州对货币转移业务规定的行政许可条件才是能否从事货币转移业务的关键。
20世纪中期,几个州颁布了货币转移服务法,主要为防止货币转移服务商在接受了消费者给付的货币后发生道德风险或者破产等无法兑付的情况,这使得货币转移服务法被视为“安全稳健法”(Safety and Soundness Laws)。现在,美国48个州和哥伦比亚特区都制定了货币转移服务法,每个州对货币转移服务行为的定义不同,设置的行政许可条件也不相同。这种现状也导致很多美国学者呼吁建立全国统一的货币转移服务法,降低货币转移服务商的法律检索成本。
上文回答了纽约为什么要制定加密货币监管制度?联邦和各州的监管者都确定了虚拟货币的货币转移服务商同样应当受到监管,然而针对虚拟货币的货币转移行为应当如何监管存在两种不同的选择:其中,联邦和部分州选择出台法律解释,将虚拟货币纳入传统的货币转移服务法,而纽约州出台了专门针对虚拟货币的监管法案,不过其依据仍然是传统的货币转移法,现在的监管机制还不算完善,未来将会从其他方面不断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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